吉盛公司印发实施《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》

字号: | | 发布时间:2022-05-20

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公司信息公开工作,根据省国资委《关于推进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》,结合工作实际,吉盛公司研究制定了《信息公开暂行办法》。该《办法》经公司2022年第7次党委会、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,现已印发实施。

《办法》共20条,明确了信息公开要坚持依法合规、真实准确、明确责任的原则,对应公开的信息内容、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、信息公开方式、信息公开和保留时限等做了全面规定。《办法》还从操作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。

通过印发实施《办法》,吉盛公司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,保障了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,通过推进公司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将进一步获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理解,为公司改革和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