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省国资委《关于修订完善及落实省属监管企业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》要求,公司党委部署和研究修订了《公司党委会议议事规则》,经法律审核、征求意见等流程,提交年度第40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,已正式印发实施并报省国资委备案。
新修订的《公司党委会议议事规则》由21条增加为23条,突出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促落实的领导作用,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在公司贯彻落实,确保公司改革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,确保公司全面履行经济责任、政治责任、社会责任,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。
《公司党委会议议事规则》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委的领导地位,提出了公司党委在决策、执行、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,公司党委谋全局、议大事、抓重点,贯彻党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的决策部署,落实国家和吉林省的发展战略,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。分别明确了公司党委决定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、公司党委会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,同时对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程序做出明确,强调公司党委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履行决定或者把关定向职责。
《公司党委会议议事规则》的修订实施,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党委工作组织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水平,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、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公司的贯彻执行,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。